近日,广西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发现一辆桂A号牌的摩托车,在高速南宁东附近涉嫌超速行驶,经查实该名车友驾驶QJMOTOR赛600超速行驶至170km/h。
罚款1400元,记12分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条,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,民警对刘某处以罚款1400元,记12分,并注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证的处罚。
该车驾驶人刘某是一名在校学生,即将满19周岁,今年8月刚取得摩托车驾驶证。当天因赶着回学校去上课,还在实习期的刘某就驾驶摩托车上了高速,在心急之下一路狂飙车辆时速高达170km/h,相当危险。
呼吁广大车友
不过目前较多省份高速并未开放摩托车,在高速如此快速骑行这危险可想而知,在此我们也呼吁全国车友能够遵守交通规则,切勿超速危险驾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