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,泰山财险泰安岱岳支公司被处以行政处罚

发布:2023-02-04 17:42 阅读:999
8月20日,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发布了:对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岱岳支公司《因拒绝承保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政处罚通知》处以5万元罚款。
因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,泰山财险泰安岱岳支公司被处以行政处罚
行政处罚决定书(泰银保监罚决字〔2021〕23号)
当事人: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岱岳支公司(以下简称“泰山财险泰安岱岳支公司”)
地址:泰安市岱岳区迎胜路以西灵山大街以南。主要负责人:张斌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等有关规定,我分局对泰山财险泰安岱岳支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、审理,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、理由、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。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,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
经查,泰山财险泰安岱岳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:拒绝承保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。
上述事实,有事实确认书、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,足以认定。
综上,我分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:
上述拒绝承保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问题违反了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(2019年修订)第十条的规定。根据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(2019年修订)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给予泰山财险泰安岱岳支公司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  泰安银保监分局
  2021年8月13日
保险公司拒保摩托车险都快成常态了,银保监会该出手整治一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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