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在青岛聚集了大量摩友,他们是为2008年12月3日购买的进口哈雷883R摩托车举行了一场隆重的送别仪式。
该车目前光亮如新,发动机正处巅峰状态,但在相关政策下,它只能选择“默默的离开”。
相关政策是2013年1月14日商务部网站公布的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,明确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为13年。
话说当年的国内摩托车技术和质量水平确实不是很高,并且摩托车的排放标准也比较低,鉴于摩托车产生的污染,安全性和环保性的综合考虑而制定相关制度也未过。
但以目前的国内摩托车制造水准越来越高,再有一些几十万的进口摩托车,使用使命远超过13年的大限,所以真心希望该政策调整一下。
此时再看看在楼下的那台行驶3万公里的13年宝马大水鸟,按此规定不调整的话,掐指一算没剩几年也就报废了。